《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试行)》解读说明
Nov 5, 2021 2:02:13 P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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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试行)》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7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视察时指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上下工夫,在转变发展方式上下工夫,在提高创新能力上下工夫,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下工夫。201811月全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强调,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构建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桥梁。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科研院所改革,组建广西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产研院”)。20191231日,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产研院组建方案。202025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组建方案》(桂政办发〔20204号)。

设立产研院是我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推动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产研院作为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起草工作,对于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效、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扩大科研院所自主权,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破解我区科研与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的起草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的功能定位和历史使命,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以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原则,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主要包含理事会、领导机制、管理机制、专业研究所、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考核管理、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等十四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产研院的英文名称、办公地点、经费来源等。产研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开办资金为2亿元,在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产研院的宗旨与定位、业务范围、主要职责等。产研院主要开展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工程化、产品化、产业化,引进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设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开展科技投资和技术咨询。产研院不同于其他传统科研院所,主要有两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市场导向;二是聚焦产业技术攻关和转化。

(三)举办单位权利。由举办单位组建第一届理事会并监督产研院运行。

(四)理事会。明确理事会是产研院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明确理事会成员、理事会职责、理事权利与义务以及理事长职责。理事会成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与科技创新息息相关的有关单位组成,赋予产研院更多自主权,同时又保证产研院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方向前行。

(五)领导体制。明确产研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产研院领导人数、聘任方式,明确产研院党委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党委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职责。

(六)管理体制。明确院长任职条件、主要职责,明确院务会议人员构成和主要职责,提出成立产研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产研院的编制使用。明确产研院采用企业化、市场化运行管理,形成“事业单位法人+理事会领导+企业化管理”的全新体制机制。 提出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赋予产研院大胆改革,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举措,这与自治区“科改33条”保持一致性。

(七)专业研究所。明确专业研究所是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独立法人单位,是产研院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分自建、共建和加盟三种形式。明确专业研究所的职责等。

(八)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明确产研院投资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模式、主要职责等。

(九)考核管理。明确理事会负责考核评估产研院和院领导班子成员,明确理事会对产研院的考核内容。

(十)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明确产研院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用途、资金管理、容错机制等。

(十一)信息披露。产研院按照要求披露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十二)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明确单位终止的情形及程序。

(十三)章程修改。明确章程修改的情形,及修改后备案、登记程序。

(十四)附则。规定章程解释权、生效日期等。